据悉,晋江市历来重视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,对被列为国家级、省级和泉州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的分别给予10万元、5万元和3万元奖励。2011年晋江市新增泉州市级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7家。此外,晋江市还新增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2家,分别是福建省晋江优兰发纸业有限公司和峰安皮业股份有限公司。这两家公司也获得省知识产权局的10万元培育资金。
据介绍,晋江市也组织实施本市级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,建立了国家、省、泉州市和晋江市四级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体系,注重总结和宣传试点单位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,发挥试点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,提高全市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水平。截至目前,晋江市各级知识产权试点、示范、优势企业已达45家(次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