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泉科[2010]156号)
各有关单位:
为编制好泉州市“十二五”科技发展规划(以下简称“科技规划”),我局于2010年3月25日印发了《关于征集泉州市“十二五”科技发展规划重大科技项目的通知》(泉科[2010]49号),为了切实做好“十二五”科技重大项目的征集工作,进一步提高科技规划的科学性、前瞻性、可操作性,特补充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
此次征集的重大科技项目主要指“十二五”期间,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、解决社会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问题(需求),具有明显区域特色的科技产业化项目,以及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项目。项目被采纳后将作为今后制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依据。“十二五”重大科技项目的总投资规模一般在3000万元以上,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项目在1000万元以上。具体范围包括:
1.农业科技项目: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,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重大调整和升级的重大科技项目,包括农业、林业、畜牧业产业化建设,农产品深加工、海洋资源开发,以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;
2.工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:围绕行业发展共性技术或企业优势,结合“十一五”期间重大专项实施情况,能够加快我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项目,包括纺织鞋服、轻工食品、建筑建材三大传统优势产业,石油化工、装备制造、光电信息三大成长性支柱产业,生物及新医药、节能环保、新材料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重大科技攻关、科技产业化项目及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其它建设项目;
3.社会科技项目:围绕提高人口健康、食品安全、交通安全、生产安全、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等社会公益领域的科技水平,促进民生领域发展的重大科技项目;
4.重大科技创新机构及平台项目。提升重点实验室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(行业技术开发中心)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、生产力促进中心、孵化器等创新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大科技项目。
二、责任与分工
1.征集工作由市科技局综合科牵头,负责征集总体协调工作,各县(市、区)科技局负责项目推荐、上报,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负责汇总、筛选、整理,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和数量。具体指标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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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科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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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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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标(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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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科技局农业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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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科技项目及服务平台建设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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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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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科技局工业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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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业领域科技项目及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、重大科技创新建设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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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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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科技局综合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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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发领域科技项目及重点实验室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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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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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各县(市、区)科技局应高度重视,认真遴选,对拟推荐的项目应从推进自主创新、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全局出发,结合本地区关于“十二五”规划的整体考虑,并加强地方科技创新工作与市“十二五”规划的衔接,提出拟列入市“十二五”科技发展的重大项目。每个县(市、区)推荐的项目应不少于5项。
三、征集程序
1.各县(市、区)科技局根据重大项目类别对拟推荐的项目,请按附件1格式填报,于9月20日前将纸质件一式二份(含电子稿)分别报至市科技局相关科室;
2、各责任科室根据各县(市、区)推荐的项目,认真筛选、整理后,请按附件2格式进行汇总,于9月25日前报至市科技局综合科。
四、联系方式:市科技局管理综合科 22579325
市科技局工业科技科 22579329
市科技局农业科技科 22579361
附件1:泉州市“十二五”科技发展规划重大科技项目征集表
附件2:泉州市“十二五”科技发展规划重大科技项目汇总表
附件